《“数据二十条”深度解读:它如何重塑中国的数字产业基本盘?》

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正悄然改变中国数字经济的基因,一场关乎未来十年发展格局的变革已拉开序幕。

2025年4月,国家数据局印发《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2025年工作要点》,这份被称为“数据二十条”落地指南的文件,针对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卡点堵点提出了全面解决方案-1

这不仅是单一政策文本,更是对中国数字产业基本盘进行重新架构的宣言书。它试图解决的,不仅是数据如何流通的技术问题,更是数字时代生产关系如何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难题。


01 数据困境:数字经济的“繁荣与尴尬”

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数据是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其战略价值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8

我国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的网民群体和数据产量,但数据的潜在价值远未充分释放。2023年以来,多地政府尝试推动数据资源变现,却遭遇了现实困境。

衡阳18亿拍卖政务数据、重庆市涪陵区1.08亿转让数字资产等重磅消息闯入公众视野,却都无一例外遭遇迅速叫停的命运-8

这些案例暴露了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深层矛盾:数据资源丰富但价值释放不足

“数据二十条”出台前,数据要素市场呈现“源头模糊、中游混乱、下游失衡”的结构性矛盾-8。个人数据作为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的“源头活水”,其所有权归属是整个数据产权体系的逻辑起点-8

大量公共数据来源于个人行为记录,企业数据中用户生成内容占比也较高-8。这些数据在收集过程中,往往通过“格式条款”被平台无偿占有——用户点击“同意”按钮的瞬间,便丧失了对自身数据的控制权-8

数据要素的特殊性在于其非稀缺性、虚拟性、非耗竭性、非排他性与可复制性,这使得其产权界定远比传统生产要素复杂-8

产权界定滞后已成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现实梗阻-8

02 制度创新:“数据二十条”的四大支柱

“数据二十条”围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安全治理构建了四大制度体系,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了系统解决方案-1

数据产权制度:破解“谁的数据”难题

“数据二十条”创造性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 的制度设计,为数据流通提供了初步规则-8

这一制度设计避免了数据所有权这一最复杂问题,而是从实践出发,聚焦于数据价值释放的关键环节-8

在公共数据领域,制度要求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使用,通过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开展基础制度试验探索-1

对企业数据,明确企业对其合法收集的数据享有数据资源持有权,对经过加工处理形成的数据产品享有数据产品经营权-8

对个人数据,强调“个人信息授权”,明确个人数据流通需要取得个人同意或经过匿名化处理-2,在保障个人权益的前提下促进数据流通。

流通交易制度:让数据“流得动、用得好”

数据流通交易制度旨在建立 “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 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1

国家数据局将完善数据市场规则体系,制定数据流通交易标准示范合同、促进数据交易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1

同时,鼓励各类主体扩大数据需求、加强数据供给,支持培育多类型数据市场主体,完善数据市场基础设施建设-1

针对数据流通过程中,担心数据价值泄露,数据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2,方案从技术支撑入手,加强数据流通安全相关的技术创新-2

对于重要数据,鼓励通过 “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 等方式,依法依规实现数据价值开发-2

收益分配制度: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平衡

收益分配制度着力建立 “体现效率、促进公平” 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1

一方面,推进数据市场化价值化,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价格管理制度-1。另一方面,通过营造公平市场环境-1,防止数据垄断和数据暴利。

当个人数据产权明晰,就如同1978年农村改革“土地承包到户”一样,将极大地激活广大群众参与数字经济的热情-8

这种模式将促使数据要素在更广泛的群体中流通共享,缩小数字经济发展中的贫富差距,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8

安全治理制度:筑牢“发展与安全”的底线

安全治理制度着眼于建立 “安全可控、弹性包容” 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1

核心是推动《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落地落实,逐步构建更加完善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1

《方案》对数据流通“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安全治理进行了系统设计-2

在“事前”环节,从制度层面做好详细准备,对企业开展数据流通需要依据的法规体系、应当履行的报告制度、必须接受的监督义务等提出要求-2

在“事中”环节,加强技术支撑,对于不涉及风险问题的一般数据,鼓励自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进行数据流通-2

在“事后”环节,支持融合应用数据水印、数据指纹、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取证和追责-2

03 基础设施:数据要素流通的“高速公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4。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2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从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角度出发,面向社会提供数据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安全服务的一类新型基础设施-4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支撑数据基础制度落地的具体承载-4。建设和运营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有利于为数据基础制度落地提供坚实的技术和设施支撑-4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全方位支撑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围绕数据流通利用提出五个重点方向,包括数据流通利用“一个底座”和“四个体系”,协同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4

在技术方面,按照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实现各类平台互联互通、互操作,促进数据资源泛在接入-4

04 实施路径:从理念到实践的挑战与机遇

“数据二十条”落地实施仍面临诸多挑战。首先是数据产权界定的复杂性。数据要素的特殊性在于其非稀缺性、虚拟性、非耗竭性、非排他性与可复制性,这使得其产权界定远比传统生产要素复杂-8

其次是数据流通的安全顾虑。数据泄露、非法使用、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频发,不仅损害了个人隐私和企业利益,还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2

此外,还有数据收益分配的公平性问题。一些互联网平台的用户协议中明确规定:“用户同意将所有数据永久、免费、不可撤销地授权给平台使用”,这种不平等的权利让渡,形成了数据要素分配中的强者更强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8

针对这些挑战,“数据二十条”规划了清晰的实施路径:

一是分步推进,试点先行。通过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开展基础制度试验探索-1,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二是技术引领,创新驱动。支持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创新,依法依规培育数据流通安全服务市场-1

三是多元共治,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的协同治理作用-2

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单位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发挥数据基础制度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的保障作用,推动解决 “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 的卡点堵点问题,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1


随着数据基础制度不断完善,一个全新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正在孕育。清华大学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家广指出,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已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数据安全法律法规体系-2

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强调了数据安全的重要性,还明确了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网络数据处理者的主体责任、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规则等,为数据安全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2

未来十年,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将重塑中国数字产业的基本格局。从数据权属界定到收益分配,从流通技术到安全治理,一套更加完善、更具活力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系统正在形成。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